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华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宁,197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职务;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就职于诺基亚西门子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职务;2010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任考试工作部主任,现兼任北京中注税协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1 年 12 月起任恒华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 9 月起任拉萨国瑞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或通讯会议的形式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并通过在公司现场工作、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投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反对票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9 9 0 0 否 0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
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票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否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否 0
薪酬与考核 1 1 0 0 否 0
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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