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1-09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科技”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
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3年修
订)。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
商)”或“海通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杭州
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电能计量仪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
所在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
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5.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33.17倍,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年1月7日C40仪器仪表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
市盈率37.83倍。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
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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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