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丁国茂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
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4,187,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5,674,85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090,634,368.43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同时,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定 2025 年三季度分红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如下:在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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