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2024 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其中,司农事务所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
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日,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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