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 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
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及相关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 编制、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重要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三) 拟定公司财务方案,为重大事项提供财务决策信息;
(四) 对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进行审核监督;
(五) 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确保经营所需的资金支持;
(六) 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
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或者董事会采取应
对措施:
(一) 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
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二) 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三) 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
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
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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