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蒙草抗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
草生态”、“公司”或“本公司”)是在原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有限公司的
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王召明、孙先红、徐永丽、焦果珊等 33 名
自然人和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 10,261.7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于 2010 年 9 月 15 日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50105000010047(已更新为91150000720133450X)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南侧,法
定代表人:樊俊梅。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为 1,604,242,081.00 元,注册
资本为 1,604,242,081.00 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2
号”《关于核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36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36,977,000.00 股。
根据公司 201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6,977,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
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205,465,500.00 元。
2014 年 1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蒙草生
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宋敏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82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宋敏敏和李怡敏分别发行 1,558,419.00
股和 7,911,142.00 股股份,以及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261,075.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用以购买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70.00%的股
权。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261,07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2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32,999,976.00 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 5,500,000.00 元、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398.08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211,577.92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30,63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382,769,340.00 元。本
次新增股本 14,730,636.00 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20,196,136.00 股。
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按 2014 年 4
月24日总股本220,196,13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440,392,272.00 元。
2015 年 8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蒙草生
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1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000,000.00 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向
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76,84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1.28 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
币 15,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88,376.8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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