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氟类电子特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镍的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同意公司继续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择机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镍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2,760万元。本次交易额度增加后,公司与艾格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由4,040万元增加至6,800万元。公司2025年度整体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由4,720万元增加至7,48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陆平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现阶段发展战略调整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谨慎研究和论证分析,拟将“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217.50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建“年产2000吨高纯电子级三氟化氮扩产项目”。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意见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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