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彬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彬,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汉堡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湖南省 121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会计学原理》负责人、湖南省一流本科课程《财务管理虚拟仿真实验》负责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普通高校分委会副主任及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教育转型发展校企联盟执行主任。曾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院特聘教授、湖南大学会计系主任,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对于相关 议题,本人认真审议并保持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董事会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所参加 的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潘彬 5 5 0 0 1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查阅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切 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与管理层、中 介机构了解各类交易事项的整体可行性与必要性,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评估其合 理性及公允性,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核查作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 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 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 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计划、
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外部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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