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锐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贾锐,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现任科研机构研究员。目前兼任工信部下属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特聘咨询专家、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的多项重大项目,发
表 SCI 和 EI 收录论文 140 余篇,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36 项,2023 年 4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出现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做到会前详尽了解相关资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贾锐 5 5 0 0 1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
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
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对公司2022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讨论并审议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时关注、跟踪审计工作进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保持
充分沟通,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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