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4日消息(记者邹煦晨)2月14日晚间,*ST立方(300344.SZ)连发两份重磅公告,公司不仅收到安徽证监局1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收到深交所拟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这家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迎来退市倒计时。
经查实,2021年至2023年期间,*ST立方通过三大手段大肆虚增财务数据,导致连续三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ST立方与多家企业开展的代理业务中,因不拥有商品控制权、不承担主要责任及存货风险等,本应按净额法核算,却违规采用总额法。2021-2023年由此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超2.76亿元;以资金融通为目的开展的融资性贸易,实质并非真实货物贸易,却被纳入营收核算,三年虚增营收超3.1亿元;2022年还与某度(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当年虚增营收5103.66万元、成本5052.6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
据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认定,*ST立方2021年虚增营收2.80亿元,占当年营收50.09%,虚增成本2.77亿元,占当年成本60.61%;2022年虚增营收3.12亿元,占比51.67%,虚增成本3.05亿元,占比53.54%;2023年虚增营收4586.94万元,占比24.00%,虚增成本4522.79万元,占比27.55%。三年累计虚增营收超6.37亿元、成本超6.27亿元,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ST立方在听证阶段曾提出多项申辩,但安徽证监局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安徽证监局决定对*ST立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万元。
财务造假的违法后果随即显现,同日*ST立方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1-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且2021、2022年虚增营收合计超5亿元并占两年合计营收超50%,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规则,*ST立方有权在收到告知书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或1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公告同时披露了后续退市相关安排,*ST立方股票将于202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根据公司是否申请听证,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审议意见并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最终决定。若退市决定落地,公司股票将在公告决定后5个交易日后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期间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整理期届满次一交易日将被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