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ST立方(立方数科,300344.SZ)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实际上,两个月前,*ST立方已收到证监部门《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连续三年财务数据涉嫌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退市。而安徽证监局也于1月23日郑重提醒,*ST立方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近期,除*ST立方外,另一只退市风险股*ST长药亦遭“爆炒”。不过,经过4个交易日的暴涨以后,*ST长药已进入停牌并拟终止上市,追高资金已被“闷杀”,失去套现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两只退市风险股的净流入资金主要来自散户。
业内专家提醒,散户投资者盲目追高退市风险股,存在重大投资风险。强制退市一旦生效,股票流动性将枯竭,资产将面临断崖式缩水风险。
专家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应对退市风险股炒作中可能存在的信披违法违规、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缩短退市周期、明确退市预期,减少投机炒作的时间窗口。
退市风险股遭炒作
1月28日,*ST立方发布《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0日—28日价格涨幅为140.30%,其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明显偏离市场走势,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ST立方表示,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向深交所申请停牌核查。
不过,在本轮大涨之前,*ST立方股价曾持续走低。
2025年11月28日,安徽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ST立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10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3人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立方因2021—2023年连续3年年报财务数据涉嫌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退市。
自2025年12月2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ST立方股价呈明显下行趋势。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公司股价收跌19.28%报0.67元/股,连续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但股价下降趋势在1月20日(星期二)突发逆转,当日及此后两日,*ST立方连创3个涨停。
中间发生了什么?
深交所1月20日下发的《关于对古钰瑭的关注函》及其他公开信息显示,1月18日(星期日),古钰瑭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名义,通过某媒体发布《致立方数科全体股东的公开信》。
《公开信》强调,公司“现状区别于部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被实施强制退市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申辩材料,最终处罚结果及是否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需以监管机构的最终认定为准”。
同时,该实控人称,“立方数科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破产重整事宜前期已筹划数月,相关工作正在依法推进中”。
1月19日(星期一),深交所于开市前发布*ST立方停牌公告。当晚,公司公告,完成核查,将于1月20日复牌。
1月20日盘前,古钰瑭又以公司名义,再次通过某媒体发布《*ST立方回应风险提示:多措并举应对挑战股票20日复牌》。该文声称,公司19日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审慎之举,“而公司当前所有工作的核心是采取一切实质性措施化解风险,力保上市地位,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恳请投资者理性看待,并关注后续进展”。
盲目追高散户成最大“接盘者”
对于古钰瑭的行为,深交所在1月20日的关注函中指出,古钰瑭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信息涉嫌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及误导性陈述,市场影响恶劣,该所已对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月23日,安徽证监局通报,对于*ST立方涉嫌财务造假行为,该局后续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局同时郑重提醒:“*ST立方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公告内容为准,理性投资,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造成损失。”
然而,对于*ST立方的退市风险,市场似乎仍然没有充分警醒。*ST立方股价在1月26日(星期一)收跌12.21%后,1月27日、28日,分别收涨20%、16.67%。
无独有偶,近期,除*ST立方外,另一只退市风险股*ST长药亦遭“爆炒”。1月20日—23日,其股价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107.75%,属严重异常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两只退市风险股的净流入资金主要来自散户。
“这本质上是一场‘火中取栗’的击鼓传花游戏。部分资金寄希望于‘乌鸡变凤凰’的重组预期,或利用退市前极低的价格进行技术性反弹套利。”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于耀对记者表示,在此过程中,主力与游资扮演“收割者”,利用*ST股流通盘小、股价低的特性,通过少量资金拉出涨停,制造股价强势的假象。而散户资金扮演“接盘者”,处于极高风险的博弈位。
“由于散户投资者自身的专业分析能力不足,信息整合能力较弱,容易被实控人通过非正规渠道发布误导性陈述引诱,在虚假利好下迷失方向。”于耀称。
“散户投资者盲目追高退市风险股,是在‘飞蛾扑火’,存在重大投资风险。”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直言。
厉健表示,股票退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交易,其流动性急剧枯竭,估值大幅缩水,投资者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
于耀也认为,强制退市一旦生效,股票流动性将枯竭,资产面临断崖式缩水。如*ST长药已进入停牌并拟终止上市,追高资金已被“闷杀”,失去套现机会。
1月23日,*ST长药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ST长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日,*ST长药公告,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ST长药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自1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厉健还表示,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可能出现连续跌停情况,“不是投资者想卖不想卖,而是根本卖不出去”,例如*ST元成在停牌前连续21个交易日“一”字跌停。
“如果退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后续投资者维权非常困难,有可能打赢官司也拿不到赔偿款。”厉健补充道。
强化退市风险股炒作监管
“对于风险型*ST公司,散户投资者应当警惕‘非标’意见、股价异常波动,识别退市类型,严防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股票。”于耀如是建议。
厉健亦建议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是否触及退市情形公告和监管警示,同时要转变投资理念。“切记理性投资,不要沿用旧观念去‘赌’退市股的重组或反弹,不要‘火中取栗’。”厉健称。
厉健表示,退市风险股被炒作,通常可能性最大的是庄家操纵证券市场,故意拉升股价,诱导投机心切的中小散户接盘,庄家乘机出货、转嫁退市股风险。此外,还有可能存在信披义务人配合庄家,通过非法定信披渠道故意释放“烟幕弹”,别有用心的第三方散布“利好”谣言等情形。
对监管机构而言,专家则一致呼吁,对退市风险股被炒作背后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加查处。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也认为,不排除相关主体明知有“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却故意发布信息引导为“面值退市”,进而影响投资者决策。
“监管部门除了要关注信息披露层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也关注一下是否存在操纵市场违法行为。这些结果都表现为对投资者决策的误导,但行为性质不同,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性质要严厉得多。”许峰表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认为,投资者保护方面,除加强风险揭示外,应畅通民事索赔渠道,支持投资者就不实信息披露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完善退市阶段的投资者赔偿机制。
“根本上应缩短退市周期、明确退市预期,减少投机炒作的时间窗口,让市场定价回归公司真实价值。”王智斌强调。
于耀则建议落实“追责到人”机制。针对造假及违规信披,不仅罚公司,更严惩实控人。通过穿透式监管,有效抑制实控人利用假利好配合游资割散户“韭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