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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00:22:10 股吧网页版
“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筑牢资本市场第一道防线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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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时宣布,对立方数科案中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本案也成为首例上市公司领罚单、中介机构被同步立案的典型。

  笔者认为,监管铁拳同时挥向“首恶”与“帮凶”,是资本市场执法理念的重要转变,从主要惩治造假“首恶”,升级为“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的全链条追责,标志着资本市场综合惩防体系正向纵深推进。

  在资本市场生态中,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应充当“看门人”角色,凭借专业能力为市场把关,守护投资者的信任。

  然而,从实践来看,部分中介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看门人”职责。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

  对此,监管打击力度持续加码。2024年6月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立方数科案正是这一监管思路的具体体现,展示了从企业主体到中介机构的无死角追责逻辑,也向市场释放强烈信号:监管已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惩防体系,任何参与造假链条的主体均难逃法网。

  在行政执法层面,证监会执法手段日益丰富,形成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与声誉罚协同发力的综合惩戒格局。立方数科案中,“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中介追责”的全链条处理模式,实现了从企业到机构、再到责任个人的全方位追责。

  在刑事追责层面,今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件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强调检察机关办理财务造假案件,应坚持“一案双查”,在追诉公司企业财务造假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是否存在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出具的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行为,发现犯罪线索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进行全链条打击。

  在民事追责层面,投资者维权机制持续完善,一个多元、立体的赔偿救济体系正在形成。通过集体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前置赔偿机制等多种制度的衔接协同,显著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赔偿效率。

  监管的“组合重锤”正在落下。立方数科案只是一个开始,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将被压实再压实,资本市场将迎来更加清朗的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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