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 立方 公告编号:2025-07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起停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5001 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以下简称“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8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告知书》主要内容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汪逸、俞珂白、项良宝、杨威、靳先凤、 郭文娟、任斐、马茂林、孙锋、孙剑非: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立方数科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立方数科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1 年至 2023 年,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采用总
额法核算。在前述业务中,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向下游转让合同标的前不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其不参与货物运输,不承担向下游客户转让合同标的的主要责任,不承担合同标的存货风险,无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立方数科采用总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 简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021 年至 2023 年,立方数科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218,356,861.18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39.10%,虚增营业成本 218,356,861.18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47.76%;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38,481,192.23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6.38%,虚增营业成本 38,481,192.23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6.74%;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19,571,504.38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0.24%,虚增营业成本 19,57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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