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 立方 公告编号:2025-06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 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与 监事会相关制度、条款等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启用新的公司章程,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章程修正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 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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