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15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对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立方数科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因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
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且 2024 年 4 月 27 日已经披露
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 2021 年度及2022 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
立方数科公司连续 2 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立方数科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立方数科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
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
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董事会尊重、理解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积极实施了相关整改措施,收入确认问题方面,公司也配合会计师积极开展梳理工作,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及时进行相关整改,结合自查情况及审慎考虑,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硬件贸易业务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总额法”
更正为“净额法”,相应调减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101.84 万元,占 2021 年度
总收入的 3.79%,调减 2021 年度营业成本 2,101.84 万元,不影响利润指标;调
减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3,241.30 万元,占 2022 年度总收入的 7.95%,调减 2022
年度营业成本 3,241.30 万元,不影响利润指标;调减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00.88 万元,占 2023 年度总收入的 1.57%,调减 2023 年度营业成本 300.88 万
元,不影响利润指标。
对于该重大缺陷已将其包含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2025 年,公司继续将内部控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外投资管控,完善内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尽快完成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助力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实现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2、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提
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此外,公司还针对会计核算中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应用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在后续收入梳理过程中能够正确识别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从而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财务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风险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对财务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导致财务报表、公告错误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调离岗位、降级、停职、撤职等其他处分;
4、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全公司范围内每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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