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指导制定本公司财务规定、办法和操作细则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聘用或解聘,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事项,财务部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员。财务部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按照财务岗位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各岗位的具体分工及职责范围,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相互制衡、相互协调。
第八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第九条 财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与职业素养,以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条 财务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删除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对所获得的公司财务信息履行保密义务。除法定义务和获得授权或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公司的商业和财务秘密。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转岗、调动或离职,须履行工作交接程序。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遵循 “战略导向、全员参与、分级管控、动态调整” 原则,确
保预算与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相匹配。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需结合业务实际,做到 “上下协同、数据合理、口径统一”,覆盖经营、投资、筹资全业领域。
第十五条 预算执行需强化过程监控,严格管控超预算支出,预算调整需符合定及内部审批程序(即预算调整申请经业务部门发起,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确保预算严肃性与灵活性平衡。
第十六条 预算结果需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编制 - 执行 - 分析 - 考核”
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预算管理对经营的指导作用。
第十七条 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子公负责人),统筹预算管理决策事项;财务部门作为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牵头预算编制、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与落地执行。
第十八条 明确各层级预算管理职责,确保预算从编制、审批、执行到考核的全流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各层级预算管理职责如下:
(一)总经理作为预算管理核心执行决策人,统筹预算编制、审核上报、执
行管控、调整决策及考核复盘全流程,对公司整体预算管理成效负责。
(二)财务负责人作为预算管理直接管控人,牵头搭建预算体系、指导汇总
编制、监控执行分析、管理超预算及调整事项,并提供专业支持与培训,保
障预算管理规范落地。
(三)子公司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预算第一责任人,组织编制并上报本公司预
算,推动预算分解落地与执行管控,规范收支管理并配合考核,对预算准确
性与执行成效负责。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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