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
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
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
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
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
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
的履行情况,形成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 ESG 职责,
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
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
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
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
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
将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
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地区
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
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将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事宜的最高责任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决策机构;
(三)公司在管理层设立“ESG 领导小组”,由董事会秘书统筹负责,成员包
括公司各职能、业务板块负责人。
(四)公司在执行层设立“ESG 执行小组”,由 ESG 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
成。
第十四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职责主要为:
(一)董事会
(1)公司 ESG 事宜最高责任机构;
(2)负责领导和监督公司 ESG 工作,决策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 ESG 管理
方针,审阅公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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