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主席伍艳秋及监事刘芳芳、丁雪梅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须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东大会审议
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修订 是
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修订 是
度》
5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10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1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12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5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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