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盈利状况、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盈利状况、业务发展、投资者回报、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前三季度)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572,601.07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32,984,100.23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47,369,093.86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1,368,680.4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1,368,680.48 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公司拟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879,733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796,410,84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879,733 股后的股本 789,531,10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5,267,177.56 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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