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
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实际治理需要,
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拟对公司三会结构进行调整,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部分制
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和《市值管理制
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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