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5-034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现在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未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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