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谢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本科学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36.SZ)独立董事,宁强旭日天然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谢京 独立董事 7 7 0 0 否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四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度报告审计总结阶段沟通>的议案》,对 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下半年重要事项审查报告>的议案》共十项议案。
3、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上半年重要事项审查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研发项目管理及研发费用核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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