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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4:20 股吧网页版
津膜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刘志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县漕河泾镇商业系统职工,中国煤炭工业部技术发展司职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中国蓝星(集团)蓝星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副主任。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环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州中环原水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环保污水处理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科老专家技术中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刘志刚 独立董事 9 9 0 0 否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五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议案,履行
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4 年度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膜材料创业
投资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
查。2024 年公司共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沟通>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度报告审计总结阶段沟通>的议案》,对 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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