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
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于 2024 年8 月 21 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本人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有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大学教授,主要从事膜分离、非常规水资源和海水淡化技术研究。曾担任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甘肃膜科学技术研究所工程师;中蓝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主任;亚太脱盐组织(APDA)的首任秘书长、中国膜工业协会首任秘书长、中国膜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副理事长、国际水协会(IWA)非常规水资源委员会(中国)秘书长、国
际期刊《Desalination and Water TreatmentScience and Engineering》编委、
河海大学非常规水资源与海水淡化中心主任、珠海市江河海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脱盐分会会长、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节水与水处理分会会长、江苏省
净水设备制造协会会长、北京智汇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国脱盐》杂志主编及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共召开四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郭有智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二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
人对《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新增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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