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
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于 2024 年1 月 11 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但因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本人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 2024 年 4月 10 日公司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春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天津手表盘针厂出纳、会计;天津双松集团财务
总监;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财务经理;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副所长,现任天津圣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 月 11 日辞职,2024 年 4 月 10 日卸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王春青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一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
行审查。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沟通>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与内审部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状况。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内审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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