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能源”或“公司”)
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指综合运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评价、报
告等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财务资源的取得、配置、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实行“财权相对集中,分级授权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纵向管理、横向服务与监督”的财务管理定位。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
单位”),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合理控制成本,做好预算、核算、分析等各项财务工作;依法合规筹集资金,有效运营资产,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财务管理行使相关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
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财务行使相关职权。
第七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整体财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
督,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 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处理各种财务管理
和会计事项;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为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中心职责如下:
(一)组织财务机构及各单位财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细则)及其它财务规定,组织会计核算以及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三)协调财务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统筹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督促各单位降低成本、节约支出、提高效益;
(四)依法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公司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的监督检查;
(五)在履行上述职责时, 有责任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报告。
第九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的组织领导下做好本单位各项财
务工作,建立健全自身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机制,有效预防本单位财务风险,同时
接受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总经理对就任单位财务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条 各单位财务机构及岗位设置由财务管理中心和业务部门根据各自
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共同决定。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确认后进行委任,并参与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财务岗位设置必须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
督”的原则。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使用工
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集团所有财务人员录用均须经过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录用。
第十三条 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任用应当遵守公司《回避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
预测和筹算,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应以完成目标利润为中心,企业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
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
第四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
第十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按照《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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