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30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弃优先购买权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25 万元,股东为宜安科技(持股比例为 60%)、液态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态金属”)(持股比例为 16%)、深圳市一鼎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鼎材料”)(持股比例为 16%)及深圳市亚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稳科
技”)(持股比例为 8%)。
一鼎材料拟将其持有的逸昊金属 16.00%股权转让给逸昊金属管理团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1 高宽 10.8216%
2 深圳市一鼎材料合伙企业 朱旭光 3.1304%
3 (有限合伙) 马新江 1.0240%
4 陈亮 1.0240%
合计 16.0000%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逸昊金属股权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基于自身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昊金属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安科技 5,535 60.00%
2 液态金属 1,476 16.00%
3 亚稳科技 738 8.00%
4 高宽 998.2926 10.8216%
5 朱旭光 288.7794 3.1304%
6 马新江 94.4640 1.0240%
7 陈亮 94.4640 1.0240%
合计 9,225 100.00%
(二)审批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深圳市一鼎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深圳市一鼎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