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监事会、董事长办公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要求,已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架构
公司为有效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设立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党群人资部、体系部、安环部、报关部等。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有序运行。
(3)内部审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控制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审计法务部。审计法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
不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员工为本”的企业文化,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了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员工福利保障,如改善员工工作环境,重视员工健康与安全等,有效的提升了全体员工的自豪感、获得感和归属感。结合实际,公司不定期对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5)资金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资金运营过程的管理,通过制定资金计划及预算管理方式综合平衡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资金流,全面提升资金的运营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通过完善资金授权审批、不相容岗位分离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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