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出具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249.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0.49%。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491.8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707,665.8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3,770,766.58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3,936,899.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65,366,995.53元,减去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71,270.80元,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7,232,624.00元。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现状,且2024年公司盈利水平未大幅改善,综合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