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2024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2人
(7)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
(8)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8人
(9)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5,415.45万元
(10)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
(11)2023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12)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13)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和金融业
(14)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9.00万元
(15)2024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1,203.41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4)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1)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2)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证天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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