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雪光)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戴雪光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律师。2009 年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历任律师、合伙人;2016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安理(上海)律师
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2 年 2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出席会议 6 次,均按时出席,无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认为 2024 年度任
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内,本人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追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
实际按时出席 3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2023 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奖金及 2024 年度固定薪酬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因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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