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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00:59:14 股吧网页版
凯利泰: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5)第 06159 号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
泰”)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 06152 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凯利泰账面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资产金
额为 26,750.39 万元(不含商誉),占资产总额的 7.98%。其中,以权益法核算的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 3,811.25 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 6,654.63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 16,284.51 万元。

在评价凯利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做出的认定时,我们复核了凯利泰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评估机构进行了访谈,我们认为部分项目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选取不够恰当,但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对其期末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我们关注到凯利泰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并要求管理层对关联方清单和关联方交易进行全面梳理。截至本报告日,我们取得了经管理层重新梳理后的关联方清单和凯利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联关系自查表和声明,并通过公开渠道核查了相关信息,但由于凯利泰过半数董事无法确保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定凯利泰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或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凯利泰的关联方清单、关联方交易是否已进行完整披露。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 12.4 所述,管理层将识别出的上海正佰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佰芮”)作为关联方进行了披露。凯利泰 2022 年度向正佰芮销售商品金额为 2,671.22 万元且毛利率异常,我们取得了正佰芮的部分财务资料,但未能就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公允性获取足够的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凯利泰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二、 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凯利泰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550 万元(按绝对值取整),我们采用合并利润总额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5%。本期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计算方法一致。
三、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一)如本专项说明“一、(一)”所述,我们复核了凯利泰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评估机构进行了访谈,我们认为部分项目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选取不够恰当,但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程序以对其期末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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