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00:59:13 股吧网页版
凯利泰: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众华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众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华所基本情况

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合
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893.21 万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684.46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3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鑫蕾,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
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挂牌公司 2 家,复核挂牌公司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
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晶娃,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挂牌公司 1 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众华所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众华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众华所设立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众
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众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众华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具体工作方案

众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