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及相关方与受让
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
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潍坊金控”)和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上述各方统称为“转让方”)与青岛卓岳铭梁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青岛卓岳铭梁,其中潍坊金控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数为 8,8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的股份),同大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8,8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的股份),转让方共计转让的股份数为 1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0%)。
2、本次权益变动前,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持有公司 12,766,586 股、16,414,1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14.38%、18.48%;同大集团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5.6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29.99%、2.87%;青岛卓岳铭梁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潍坊金控、同大集团将分别持有公司 3,886,586 股、7,534,1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4.38%、8.48%;考虑到表决权委托情况,潍坊金控、同大集团分别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9.99%、2.87%,青岛卓岳铭梁将持有公司股份 17,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青岛卓岳铭梁,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白一波。本次权益变动
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上述事项均通过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青岛卓岳铭梁承诺“(1)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让股份的锁定期限超过本企业承诺锁定期的,本企业同意相应延长股份锁定期至符合规定的期限。(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次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3)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金控和同大集团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与青岛卓岳铭
梁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公司股份 8,880,000 股、8,880,000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在本次交易中,潍坊金控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股份的价格为 31 元/股、同大集团向青岛卓岳铭梁转让股份的价格为 28 元/股,合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523,920,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青岛卓岳铭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白一波。交易双方潍坊金控、同大集团与青岛卓岳铭梁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潍坊金控、同大集团及青岛卓岳铭梁在公司持有股份及表决权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比例
青岛卓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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