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4 年 4 月 19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8、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13、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27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4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财务成果进行了全面、细致且高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经过深入分析与评估,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已形成健全的体系,财务运作流程规范有序,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充分展示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稳健表现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对公司在财务管理中的透明度与合规性表示充分肯定,并将继续保持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密切关注,以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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