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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35:17 股吧网页版
同大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柱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国柱 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 年 8 月 19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此之前,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国柱,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淄博第十八中学教师、加拿大国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理事、济南市化工学会理事、济南欧美同学会理事,《山东化工》编委;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任同大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陈国柱 4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陈国柱 2 1 0 0 1(因工作原因缺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履职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2 2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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