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京,男,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同校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潍坊泰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海洋大学讲师。现任同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青岛昶洋水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王京 5 2 3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王京 3 3 0 0 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名,并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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