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兴业证券与晶盛机电签署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对晶盛机电的持续督导时间为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胡皓
保荐代表人 金晓锋、胡皓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316
注册资本 130,953.379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五星西路99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 曹建伟
控股股东 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曹建伟、邱敏秀
联系人 陆晓雯
联系电话 0571-883173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年7月8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7月2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问询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核查相关事项并进行沟通。取得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审阅。
2、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督导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持续关注相关主体履行各项承诺的情况。
5、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6、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上市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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