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效果,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进行修订,主要是在原方案基础上,设置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对应的归属比例,以提高个人考核的相对公允性,进一步督促激励对象尽力完成自身考核目标,其他内容不涉及修订,并形成《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志刚、季久云、卫来、姬景刚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达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修订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其他内容不涉及修订,并形成《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志刚、季久云、卫来、姬景刚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惠城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惠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090,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3%,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时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新增提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刘志刚、季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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