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9 月)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该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
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
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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