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32:12 股吧网页版
掌趣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 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57,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20,168,248股减至2,707,611,003股。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12 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12,557,245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
4. 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2 元/股。

5.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2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2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