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为了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裁机构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机构其他成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及总裁机构其他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联席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由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裁机构。总裁机构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裁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裁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裁及总裁机构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裁及总裁机构其他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联席总裁和副总裁共同协助总裁工作。总裁因故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权时,经授权,联席总裁或副总裁可视情况代行其全部或部分职权。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分别按各自的职能,对公司下属单位、分公司和子公司进行专业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负责人对总裁负责。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向总裁报告本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情况,总裁有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管理或指导、协调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总裁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由总裁机构成员牵头负责的非建制的项目领导小组,对本系统的工作和有关事务进行协调、研究和处理。
第十三条 总裁机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问题,应尽可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应急措施,并即刻向总裁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总裁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十五条 总裁和总裁机构其他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和总裁机构其他成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六条 总裁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经营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
(三)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
(四)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技术研发项目;
(五)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应由总裁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八)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 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
(十)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
(十一) 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 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十三)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联席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裁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总裁负责;
(二)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业务单元等工作;
(三)在总裁不方便履行职责时,受总裁委托,代行全部或部分职责;
(四)负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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