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ST 任子行 公告编号:2025-036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 2 路软件园 2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410 人,代表股份 187,74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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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1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 179,513,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8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406 人,代表股份 8,233,5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409 人,代表股份 8,249,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24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885,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5%;反对 1,660,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2%;弃权 201,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38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360%;反对 1,660,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26%;弃权 201,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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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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