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信息港 A 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飞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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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公司股份总数 881,658,531 股,本次会议无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985,559 股,因此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45,672,97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1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198,551,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47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192,153,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72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0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6,397,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756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许丽华女士、武刚先生、曾建光先生、黄德汉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丽华女士、武刚先生、曾建光先生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黄德汉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述职,委托武刚先生代为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7,097,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8%;
反对 4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弃权 1,017,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6%。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45,363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826%;反对 435,9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19%;弃权 1,017,8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055%。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7,09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9%;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6
反对 4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0%;弃权 1,01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1%。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47,463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54%;反对 432,8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35%;弃权 1,018,8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11%。
3、《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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