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6-002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12: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圣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化战略和全球化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
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以外币认购。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规模
在符合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自由流通量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8%(未考虑超额配售权的行使),并授予公司聘任的整体协调人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选择行使不超过本次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与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和/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将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根据国际惯例、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通过累计订单和簿记建档,参照同类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估值水平,并依据路演过程中获得的境外资本市场情况和订单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和/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整体协调人共同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及/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和/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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