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22:13:09 股吧网页版
中际旭创: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5-08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 168 号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圣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79 人,代表股份 472,171,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49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74,992,2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52 人,代表股份297,178,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6 人,代表股份 203,250,3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9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755,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45 人,代表股份 202,494,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096,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 56,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175,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 56,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7%;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105,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38,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18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6%;反对 38,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0%;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罗洪岭律师、周雪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