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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6:13 股吧网页版
中际旭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朝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朝阳)

本人作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一方面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夏朝阳,196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工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工学博士(直读,期间 1994 年在德国锡根大学做访问博士研究生)。1996 年 7 月起,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投行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南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博奥生物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华数字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今任本见投
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常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9 年 2 月-2025 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根据审议结果投票。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闲置募集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核,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起到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控股孙公司
以现金及债转股方式增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及推进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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