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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21:08:12 股吧网页版
云意电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由公司董秘办等有关部室工作人员担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协助有关部门或企业将决策事项报公司管理层研究、预审,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管理层决策文件;

(三)根据管理层决策文件及有关部门或企业草拟的议案,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必要时可组
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项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或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未指定人选的,由战略委员会的其他一名委员召集。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
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
用传真、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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