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181 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报告 1-2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1
况汇总表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181 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179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签章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 2024 年期初占 2024 年度占用2024 年度占 2024 年度偿还 2024 年期末 占用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系 算的会计科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 成原因 占用性质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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