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聚飞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04,688,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4.6881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688,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01,769.2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486,330.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20]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70,468.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目 56,689.75 54,689.75
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79.06 15,779.06
合计 72,468.81 70,468.81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十二个月内有效。
5、投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虽然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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